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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是在妈妈的好朋友家里。
后来,便迫不及待地去书店买了一本,回家细细品味。于是,深夜临睡前,点一盏泛着黄晕的台灯,读这本书便成了我每日必修的功课。
刚开始时,是很有抵触情绪的。可能因为看过的人物传记都比较无聊吧。但后来,慢慢地,就奇怪地被吸引了。其实,在最初,吸引我的是他不时冒出的颇有深度,值得回味的话。比如“我懂得不要让许多无用的信息搞混自己的思路,因为每个聪明人的脑袋里并不需要所有的信息;他只要知道什么时候到哪儿找到他想要的就可以了。”再比如“战争是结束了,可是人们还得为战争埋单。”读到后来,贝内特那典型的美国式的幽默就出来了。
我印象特别深的有两段。
一个是关于斯泰因小姐的。当斯泰因写了本《美国地理史》,而贝内特作为主编,按着惯例给她写“出版者告白”,而贝内特竟然坦率承认看不懂她的书,甚至连书名都不懂!天知道这种出现在每本书首页的“告白”会带来怎样的谴责与不屑!有趣的是,他又紧接着写到“斯泰因小姐告诉我,那是因为我是个笨蛋!”这种坦率、真诚,还有些许孩子味儿,让人不禁莞尔一笑。
1944年,《出版人周刊》登了一幅年轻貌美的女作家凯瑟琳·温瑟的漂亮照片,以此来宣传她的新书。“不甘落后”的贝内特马上也用一整版宣布即将推出的斯泰因的新作,并且也配上她的照片。有趣的是,照片下面还有这样一句话:“嗨,我们也有美女作家!”众所周知,当时的斯泰因已是70岁高龄,而凯瑟琳才30不到……至此,贝内特的幽默是可见一斑了。
不久前,我窝在温暖的床上,听着呼啸而过的风,嘴角始终上扬着,读完了这本书。
“一点点幽默就能让我们的生活有劲头。”这是他一生的信条。有人曾经问他“你希望自己的墓志铭上写什么?”他总是说,他希望这样写:“每当他走进房间,人们总是因为他的到来而更快乐。”
活着时,如此。
死以后,他的书替他完成。
穿越30年的时空,我邂逅了他的幽默。
编辑: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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