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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教育局文件
本教通字[2007]31号
关于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直属学校:
根据市安委会的统一安排,市教育局确定从即日起至7月20日开展新一轮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增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以对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把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抓细抓实。各单位的主要领导亲自负责此项工作,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认真研究本单位安全工作,分析安全形势,查找安全隐患。排查人员或部门要克服麻痹思想,避免“走形式、搞过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在认真排查的同时要仔细做好记录,并于7月10日前上报排查情况。
二、突出排查工作重点
本次排查工作的重点是校车安全管理、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宿舍安全管理、校舍安全管理等方面,同时还要注意中考期间考生安全、非考生管理工作、假前学生安全教育、大型活动安全、教学实习安全、师生特异心理、特异体质等特定时期、特定环境下的安全工作。
三、加强检查、督导,切实做好隐患整改工作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着手解决,对自身无能力解决的上报主管部门。县(区)教育局要组织检查组对所属学校逐一进行检查和督导,市教育局将对直属学校进行检查,对县(区)所属学校进行突击抽查,对排查不到位、有死角的单位,将严格追究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对排查出的隐患,根据情况下发整改通知书。
联 系 人:张欣 韩永兴 联系电话:2805900
传真(自动):2805910 电子邮箱:jyjaqbgs@bxjyw.com
二○○七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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