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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07-07-19 

本溪市教育局文件

 

本教通字[2007]37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暑假期间的安全工作,根据省、市相关规定,提出如下要求:

1.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认真落实安全工作“一把手”负责制,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管理主要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暑假期间因管理不到位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2.全面加强防汛工作。目前我市已经进入主汛期,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测,近期有强降雨天气,学校的防汛工作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各县(区)教育局要继续加大对所属学校防汛工作的检查和督促力度,特别是临近河流、水库的学校要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要加强对校舍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安全度汛。

3.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学校值班电话24小时专人值守,学校主要领导手机24小时保持畅通,出市必须向行政主管部门领导请假,并安排其他人员代理职责。如有紧急情况,要立即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加强暑假期间的值班值宿工作。加强门卫及值班管理,所有值班值宿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学校内严禁组织各类娱乐活动。加强校园内部的治安巡逻,严防犯罪分子伺机破坏。随时掌握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动态,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

5.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利用暑假期间对现有的消防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对不合格的及时更换,数量不足的要进行补充。要对校内的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利用假期进行整改。切断不必要的电源,防止发生火灾。

6.加强校车管理。各学校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假期内不使用的车辆进行封存,对于使用车辆要坚持“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查车辆)制度,保证车况良好,确保运行安全。

7.加强学校的防盗工作。在坚持值班值宿制度的同时,加强校园内部的治安巡逻,严防犯罪分子伺机盗窃。学校值班领导应每天会同值班人员对学校的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对要害部位加强防范,切实保护好学校公共财产。

8.加强防雷工作。对学校校舍的防雷设施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维修。

9.加强学校食堂和宿舍的管理。学校食堂应严格按照卫生部门的规定进行停伙、开伙安排。假期不使用的宿舍要彻底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如有学生不能回家继续在校,要有专人管理。

 

                                          二○○七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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