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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教育局文件
本教发[2007]52号
关于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和公共安全
隐患大排查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和公共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要求精神,有效防止学校发生有影响的重大群体性事件、重特大恶性刑事案件、重特大安全生产和治安灾害事故,根据市委、市政府“两项大排查”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维护全体师生的利益、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以防范和杜绝重大群体性事件、有影响的重大安全事故为目标,认真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排查整治各类学校安全隐患,以创建“平安校园”为目标,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氛围和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工作原则
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和公共安全隐患大排查的过程中,要坚持以下两项原则。一是坚持“属地、属事、属人”的原则。在排查过程中要以“属地”为主,各县(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在解决问题上要以“属事”为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在责任落实上要坚持“属人”为主,把矛盾化解和安全隐患整改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头上。二是坚持“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要坚持做到“排查一处、整改一处、稳定一处”,做到整改标准、时限、资金、措施和责任人“五落实”。
三、任务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两项大排查”工作,使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领导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彻底摸清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底数和基本情况,并通过情况了解和整改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使矛盾纠纷及时得以化解,安全隐患及时得到排除,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五个杜绝”和“五个减少”的目标。“五个杜绝”即:杜绝发生影响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杜绝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有重大负面影响的群体性去省进京上访事件;杜绝发生有影响的重特大刑事案件;杜绝发生有重大影响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杜绝发生有重大影响的交通、火灾等公共安全事故。“五个减少”即:去省进京上访批次、人次减少;群体性事件减少;刑事发案和治安案件减少;交通、火灾等社会公共安全事故减少;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减少。
四、排查重点
在“两项大排查”工作中,各单位要抓住关键问题、突出工作重点,着力解决重点问题。
1.各种矛盾纠纷的排查重点:一是已经发生没有得到化解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具体为:已经发生的越级去省进京集访事件;已经发生的来市集访事件;已经发生的到县区集访事件。二是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三是需要通过制定、调整、完善政策解决的群体性利益要求问题。四是需要市信访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的重大群体性信访问题。
2.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重点:一是校舍安全隐患,其中包括:是否存在经房屋质检部门鉴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楼梯、走廊、护栏的设计和体育设施、玩教具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楼道、走廊及其他通道是否安全、通畅、照明设备是否正常;有无存在安全隐患的围墙、门窗和厕所;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及有关要求。二是消防安全隐患,主要排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正常运行;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了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制定了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实施演练。三是卫生安全隐患,具体包括:学校医务人员是否定期检查药质量和有效期;食堂的购买、运输、储存、加工及留验等是否符合卫生标准;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定期消毒的制度,水源是否符合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有无防范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的措施;是否做到学生定期体检。四是学校周边安全隐患,校园周边交通是否有专人维持交通秩序;校园周边有无各种违章及易倒易塌的危险建筑;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有无网吧;学校周边有无非法经营的报刊点、音响摊点、娱乐场所、小卖点、饮食摊点等;学校周边是否设有报警点、接警、出警是否及时;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协调工作机制是否有效建立。五是教学实验、实习安全隐患,其中包括:教学实验、实训场所是否制定了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应的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教学实验用的危险物品有无专人保管和专门地点妥善存放;各类教学实验实训设备、设施是否定期进行检查;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劳动或开展其它实践教学活动是否有保证学生安全的要求等。六是大型活动安全隐患。根据教育局制定的《关于学校组织大型集体活动的有关规定》认真排查学校组织大型活动过程中的相关细节,是否制定了完善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是否对活动的场所、路线、交通工具、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等方面进行考察;活动前是否对学生进行专项安全教育等。七是校车安全隐患其中包括:现有车辆的运营状况和运营资质,驾驶员的从业资格以及运营时间安排、站点设置和学生管理等方面。同时也要注意没有校车的学校走读生的通勤状况。
五、方法步骤
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要求和时间安排,结合教育系统时间上的特殊性,这次“两项大排查”工作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7月26日至8月5 日)。召开会议、制定方案。召开主要领导会议,安排部署本次排查工作,并根据市委、市政府排查实施方案制定本系统实施方案,并落实到各县(区)教育局和各直属学校。
2.全面排查阶段(8月6日至8 月20日)。全面掌握各种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摸清底数,建立台帐。
3.化解整改阶段(8月21日至10 月20日)。主要是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化解和整改。对于教育部门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到政府,由政府协商解决。要求各单位要在排查和整改过程中制定出整改方案,明确任务、目标、时限和具体措施,确保不出现重大群体事件、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4.总结验收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0 日)。主要任务是各县(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对“两项大排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向市教育局提供排查、稳控和整改工作报告。同时,市教育局将组织专人对本次排查工作进行抽查和验收,对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给与批评,并限期完成排查和整改工作。
六、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由党政“一把手”为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机构。各部门综合治理、分工合作、全员参与,具体指导和协调分管范围内的大排查工作。各县(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领导,加大资金投入,落实责任,明确分工,把此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此项工作将作为本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状考核内容。同时,这项工作也将纳入对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开展不力,没有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不认真排查或推诿扯皮,以各种理由不进行矛盾化解、不排除安全隐患,造成严重后果的,及时查究,严肃处理。
二○○七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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