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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人文奥运,建和谐校园”安全教育活动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08-03-30 

“迎人文奥运,建和谐校园”安全教育活动周实施方案

 

各县(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迎人文奥运,建和谐校园”安全教育活动周的通知》(辽教办发[2008]24号)的有关要求,按照省教育厅的安排,结合我市教育系统的实际,定于3月31日到4月4日期间,在全市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周”。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的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学校职能,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以各种活动为载体,在教育系统广泛宣传和普及安全知识、安全常识,增强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提高师生自救自护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安全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促进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努力构建和谐校园。

    二、主题:“迎人文奥运,建和谐校园”。

    三、安全教育活动周时间:3月31日到4月4日。

    四、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周的形式与内容

    各县(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幼儿园)要从实际出发,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生动活泼,适合青少年特点的安全教育,并将这一主题贯穿全年安全工作的始终。根据我市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的实际,安全教育活动周要突出以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预防溺水、寄宿生管理和心理健康等为主要教育内容,注意提高广大青少年儿童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安全教育活动周”期间,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动员家长广泛关注、大力支持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努力开创家庭安全教育第二课堂,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抓好安全教育的工作网络。“安全教育活动周”期间全市各学校要悬挂安全教育标语,举办安全教育讲座,编写安全教育简报,组织观看安全教育录像片,举行安全教育专题讲话,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突发事件演练,真正把安全教育活动落到实处。在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周”期间,各单位必须抓早、抓好、保质、保量、高标注准的开展好此次活动,以此为契机推动本单位2008年安全教育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县(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幼儿园)要成立“安全教育活动周”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此次活动,以此为契机全面开展好安全教育活动,突出宣传主题,努力提高师生的自救和自护能力,确保“安全教育活动周”的质量,务求实效。

    (二)周密计划,科学安排  各县(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科学制定宣传周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

    (三)认真组织,搞好总结  各县(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幼儿园),在活动期间要认真组织好各项活动,同时做好总结,并在4月15日17时前将“安全教育活动周”的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处(联系电话2805937,电子邮箱:jyjaqbgs@bxjyw.com

 

 

                                                  本溪市教育局

                                            二〇〇八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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