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箱:
用户名
密 码
 
本站首页 本地资讯 机关政务 阅读推荐 专项工作 教育研究 创作平台 在线交流 机构导航 本溪学校 服务指南
站内搜索:
本溪教育网同方思科资源库、电子备课系统、智能题库系统全新升级,欢迎使用!      关于《辽宁省基础教育资源网》教师用户注册培训的通知      欢迎使用《初中新生分拨管理系统6.1》(学校版)      省电教馆关于订阅2009年《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杂志的通知      本溪教育网各服务模块登陆及注册说明      本溪教育网《教育论坛》全新改版,欢迎大家光临!     
学校安全  
安全常识
安全管理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专项工作» 学校安全» 安全管理» 关于加强秋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预警通知
 
关于加强秋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预警通知
日期:2008-09-27          

 

本溪市教育局文件

 

本教通字[2008]63号


关于加强秋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预警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幼儿园):

    进入秋季,由于季节和天气变化等原因,学校安全工作面临很多实际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特提出秋季预警,相关要求如下:

    一、加强食品卫生安全。

    各学校(幼儿园)要利用“十一”长假期间对食堂炊具、餐具、液化气钢瓶等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对储备粮油和食品进行严格检查;进一步加强饮用水管理,特别是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进行管理。要有针对性地做好食品卫生安全预警工作,提醒师生秋季勿暴饮暴食生冷食品,外出旅游勿生食海鲜;宣传教育学生不在无卫生许可证的餐饮摊点就餐,不购买流动商贩制售的食品,不饮用生水,以免发生食源性疾病。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常见的细菌性食物中毒和毒蘑菇、四季豆、鲜黄花菜、河豚鱼等动植物中毒防范措施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

    二、加强传染病预防工作。

    秋季是呼吸道传染病和肠道传染病高发期,要重点防范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和 “手足口”病。各学校(幼儿园)要坚持定期消毒和体检,发现疫情及时处置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同时要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教育学生掌握预防呼吸道和肠道传染病的相关常识。

    三、加强校舍安全管理。

    各学校(幼儿园)要对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排查冬季取暖设施和校舍越冬安全问题。对排查出的各项隐患要立即整改,对自身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

    四、加强校车安全管理。

    各学校(幼儿园)应教育驾驶员秋季行车要预防冻雨、大雾和湿滑路面引发的交通事故,杜绝疲劳驾驶;由于车窗封闭,要严格防止车内由于发动机燃烧不充分而产生的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发生;要加强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和交通安全教育。

    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秋季风大物燥是火灾事故多发期,各学校(幼儿园)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针对秋季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紧紧抓住秋季防火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人员密集场所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农村地区学校(幼儿园)要教育学生不要到林区和柴草垛附近玩火,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上一篇:关于学校(幼儿园)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章打分  
 
 
 
联系我们 | 投稿信箱           当前在线:
主办:本溪市教育局 承办:本溪市教育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通元软件          辽ICP备 05004064号